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滁州市2020年初中
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直相关学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办〔2020〕12号)要求,现将《滁州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5月8日
滁州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下的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旨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增强青少年体质、提高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质量,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培养体育精神和意志品质,养成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
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将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的各个环节,确保考试过程安全、有序。
二、考试范围和对象
报考安徽省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为5月25日至6月1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市自行决定。两区、市直相关学校的体育考试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两区教体局协助,考试时间为5月25日至5月29日,考试地点为滁州中学。
四、考试项目和分值
1. 不再设必考项目。
2. 由考生从去年必考和选考体育考试共7个项目(长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篮球运球、排球垫球、足球运球、一分钟跳绳)中自主选择2个项目。中考报名时考生须明确填报体育考试选项,确认选项(以评分标准项目序号为准)后不得更改。
3. 每个项目的分值各30分,2个项目总分值60分,各单项测试时以0分为起点,不设最低分。
五、评分标准
1. 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初中三年级相关项目的评分标准。
2. 足球项目,参照执行教育部《学生足球运动技能等级评定标准》的评分标准;1分钟跳绳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没有收录的项目,参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2007年颁布施行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初中三年级相关项目的评分标准。
3. 市教体局依据上述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滁州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评分标准”(见附件3、4),各地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调整。考试成绩计入高中招生录取总分。
六、考试办法
1.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除批准的免考或缓考外,考生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中途离开考场,均视作自动弃考,考几项算几项成绩,不考不得分。
2. 考生参加每个单项考试均应按顺序进行。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篮球、足球、排球),每人连续试推(跳、运、垫)二次,以其中最好成绩记分;一分钟跳绳,每人只跳一次;1000米(男)、800米(女)跑,每人跑一次(考生一律不准穿钉鞋或塑料鞋)。
3. 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排球和跑步等项目采用体质智能测试仪进行考试,同时采用全程摄像。
4. 每个考生两个项目考试原则上应在半日之内完成,如因天气变化等特殊情况中断考试,可延长安排在当天完成,如当天不能完成,已考项目无效,考试重新安排进行。
5. 每个项目考试成绩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计算,两项成绩累计后有小数的,进位算1分,不得出现小数。
七、免考与缓考
原国家教委在《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对确实丧失了运动能力的残疾免考体育的学生,按满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其它免考体育的学生,按总分的60%的分数计入学生升学考试总分”。据此,我市对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中的免考、缓考相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因肢残丧失完全运动能力,获准免考的学生,其成绩按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总分值的100%计入总分。
(二)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全部项目或单一项目免考。其中,免考项目的成绩按该项目分值的60%计分;参加考试的项目,以测试取得的成绩计分。
(三)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时不能参加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申请缓考的考生,由当地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领导机构集中组织一次补考。补考期间,仍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办理免考手续,其成绩按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总分值的60%计入总分。
(四)申请免考、缓考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因肢残申请免考的考生,须提供残疾证(残疾类别为肢残);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或意外事故等原因而申请免考、缓考的考生,须提供二级甲等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病历等材料。
(五)各县、市、区应组织包括医学专家、残联相关专业人士在内的审核组,对考生的免考、缓考申请及证明材料进行统一审核。考生获准免考后,其免考申请表、免考证明材料及审核材料须存入学生档案。
(六)申请免考、缓考的程序: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滁州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注明免考、缓考原因,报当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八、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
1. 各地各校要在疫情防控形势下制定科学合理的体育与健康学科教学计划,认真开展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指导学生合理安排体育锻炼,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
2. 各地各校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工作,科学制定考试实施方案、疫情防控及考试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3. 各地要严格落实国家和我市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结合实际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对师生员工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认真做好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按规范使用场地、器材并严格做好消毒工作,考试前及考试结束后,要安排专人督促每位学生按照七步洗手法,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洗净双手等,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在满足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优化细化考试流程,采取错时、错峰、分批等措施,严格控制考场周边及考场内人员密度,保持人员之间安全距离,切实减少人员聚集风险,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 考生到考点参加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须由学校派专人领队,并安排学校疫情防控指导员随队。领队要对学生疫情防控、生活、交通安全等负责,不得乘坐“黑校车”和违法违规运营车辆,按相关疫情防控规定,控制车内人数,保持安全距离,乘坐人员均要佩戴口罩。明确车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驾驶员个人防护,按照车辆消毒的规范,对车厢进行全面消毒通风。
对驾驶员和随车照管教师进行体温检测,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考试期间,考生及工作人员就餐,严格执行分时、错峰就餐要求,注意保持就餐安全距离、排队间距以及餐具的消毒卫生,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5. 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开始前,学校必须组织学生进行体检,特别是对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凡患有疾病、有心肺既往病史,不适合参加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的,要坚决实行免考。每位参加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的学生,学校必须与家长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签字确认(体检表留校备查),教育学生和告知家长,应实事求是,不隐瞒学生疾病情况。
同时,考试前给考生预留热身时间,由带队体育老师组织考生进行充分热身,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6. 各县市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体育考试安全保障措施,实行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对体育与健康考试场地环境、设施器材的安全检查与管理。设施器材必须经过专业人员严格的技术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考场在考试期间一律实行全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考务人员要能正确、熟练、安全使用考试器材;各项目考试进行全程监控摄像,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
7. 各考点要成立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考务工作机构,制定疫情防控与安全保障预案。各考点应与当地医疗急救中心保持联系,设立医疗救护点,配备防控指导员、专业急救人员以及救护车辆及急救设备,全面保障学生在考试中的安全。
九、组织领导
1. 加强体育考试的组织领导,成立滁州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要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竞艺、基教、招生、纪检、监察、安全等部门和考点学校主要负责人组成的体育考试工作领导机构,按照省有关体育考试工作的要求,制订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竞艺(招考)部门负责体育考试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招生部门负责体育考试成绩的录入和汇总;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考试工作的纪律监察,查处违纪违规事件;安全部门协助竞艺(招考)部门做好体育考试相关的安全工作。
2. 为了保证体育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地要制定严格的考场纪律和考试工作规章制度,考点设纪检组,考场外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严肃考风考纪,对弄虚作假、舞弊等违纪现象要依法严肃处理。
3. 针对体育考试规模大、考试开放程度高、组织较复杂等特点,各考区要选拔思想、业务素质高的公务员、教师和医务人员参加考试工作。考试前必须组织考务人员集中培训。
4. 各县(市)教体局将各地考试具体时间提前一周上报市教体局竞艺科,市教体局将派人到各地检查体育考试工作。
5. 各初中学校要成立由校长、教务人员、班主任、体育教师、校医等参加的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领导小组,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弄清考试有关规定和要求,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精心组织本校学生安全参加考试;要及时宣传,正确引导,耐心做好家长来电来访工作。
6. 按省物价局皖价费〔2001〕164号文件的规定,体育考试收费标准每生10元。